近年来,我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区、全市、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打造"北纬40度、黄河几字湾"健康安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目标,以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目标,立足部门职能,抢抓机遇,创新思路,积极扶持培育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经纪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拓展市场空间,有效衔接产品与销售市场,形成发挥"培育一批主体,带动一方百姓,搞活一片经济"的产业效应,全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截至目前,达拉特旗共注册涉农企业568家,其中培育形成国家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家、自治区级10家、市级38家,农民合作社1415户。评选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领头雁"15名,培育科技示范户620余户、新型职业农牧民546人,认定家庭农牧场56家。
加强组织引导。成立了加强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牧业工作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站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我单位负责的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进行了再清理,采取清单式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备案)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公布了行政许可(备案)流程,明确了办结时间。全力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转变观念,明确思路,营造良好优化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氛围。
强化项目支撑。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围绕"玉米、蔬菜、肉羊"三大主导产业培育870户科技示范户,形成了"专家-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新品种、新技术应用通道。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为抓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养方式,先后组织职业农民到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市等地考察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优秀养殖企业、设施农业园区等经营模式、管理手段,启发创业新思路、激发创新灵感。重点培育基层示范带动能力强、渴望新技术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546名。
做好技术服务。完善和巩固"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工作机制及"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农牧业技术推广网络、田间学校、科技示范屋及试验示范基地,方便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交流学习。结合粮食绿色高产高效主题示范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百村千家万户"科技服务行动、新品种试验示范等项目建设,有效搭建农村牧区经营主体的培训平台和实践平台,年均开展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肉羊标准化养殖、蔬菜标准化栽培技术等培班40余期,培训、指导农民8000余人次。通过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改革,外聘黑龙江水稻研究所专家2名、内蒙古农业大学专家1名、农研所专家1名,内请蔬菜、水稻、大田作物专家10名,开展标准化种植技术专题讲座10场次,现场指导50余次。
开展评先评优。对在农牧业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经营主体,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内生动力,营造浓厚氛围,以示范促引领,使学有榜样、干有方向、赶有目标。评选旗级优秀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领头雁"15名,并给予资金奖励,组织申报"草原英才"4个,"青年致富带头人"5名,表彰奖励优秀涉农龙头企业3家,优秀新型职业农牧民6个,优秀家庭农牧场3家,优秀种养殖大户24家,优秀农机大户6个,积极做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全国种粮大户"等的申报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牧区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现行的农牧业优惠政策进行认真梳理,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尽最大可能挖掘政策的效用空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加快联合体发展的浓厚氛围,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加紧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发挥玉米、蔬菜、饲草、奶牛、肉羊等主导产业优势,通过组建以龙头企业牵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以点带面、抓村带户,建立"玉米联合体""草牧肥产业化循环联合体""羊联体""水产联合体"4个联合体,涉及146个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带动农牧户近500户。通过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逐步走出分工协作、要素融通、产业链闭合、利益共享的路子,破解发展瓶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