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最难违背的是自己的内心。就像喜欢一个人,与聚散离合无关,喜欢就是喜欢,转瞬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从识字开始,就喜欢读书,是受了祖父的影响。那个当年给地主家放羊的穷小子,机缘巧合参了军,在部队里三个月高小毕业,就能识文断字。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缘起,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儿时的记忆里,祖父总是拿着一部厚厚的书在读。在劳作的间隙,奶奶做饭,爷爷读书;在昏暗的油灯下,奶奶纳鞋底,爷爷读书。
邻居高爷爷按时过来给爷爷剃头,换来的是爷爷给他“讲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的故事。其实讲故事这个词是现在的说法,那时候叫“捣古朝”。我凑在跟前听,再把这些“古朝”捣给我的小伙伴。一年中最高兴的日子有两天,一天是过年,可以穿新衣放大炮,还可以为所欲为,因为那天是不能让小孩子哭的;一天是卖羊毛的日子,我坐在高高的拉羊毛的骡子车上,风轻云淡,一路高歌,等到把羊毛换成一叠或薄或厚的人民币时,爷爷会给我买两瓶格瓦斯,给自己买一本书。
大约从二年级开始,就生吞活剥地读爷爷读过的那些书。大多有头无尾或者无头无尾,却读得如饥似渴,忘乎所以。现在想来,大部分是些武侠小说,记得名字的有《三侠五义》《鹿鼎记》《杨家将》《封神演义》《岳飞传》《江湖奇侠传》《白发魔女传》《三国演义》等,当然还有一些破旧得看不到名字的小说。读完这些书,一度想着去少林寺学习武功,当一个侠客,劫富济贫、除暴安良。
寒暑假放学,自己制作了弓箭和飞镖,在屋子后边的小树林里演练。上初中时,一位好友把《平凡的世界》借给我,只给我周末两天的时间。现在还记得当时躺在库房的粮食垛子上,看得泪流满面。后来又借到了《青春之歌》,带着萌动的青春读完,觉得爱情真好。
自己当了老师以后,因为所教科目的原因,一头扎进小说里。无知者无畏,有了一些积累,就有了创作的冲动,第一篇小说《二爷》发表获奖后,自己深陷其中,不能自已。所有一切有关读书写作的事情,感觉都是幸福的。每次去东胜考试或者是培训,都早早地给布林主席(时任市文联主席)打电话预约见面,两个人聊半天小说,听他给我讲述小说创作技巧、推荐好的作品,然后陪我去书店购书。就是因为他的推荐,我才开始关注和阅读外国小说,纳博科夫、马尔克斯、萨拉马戈、加缪等等这些作家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这些事情,现在想来都觉得温暖,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是莫大的鼓励。
后来因为工作原因,六年的秘书工作经历,几乎让我停止了文学写作。应用文和文学写作完全是两条路和两码事,繁重的应用文写作磨掉了文学写作的灵感和体悟。就像一个被镣铐禁锢了多年的人,突然一下子打开镣铐,居然不会走路了。正人先正己。无论如何,自己一心向往的读书活动却从未停止,内容也从单一的文学走向多元,历史、社会、哲学、宗教等等,大部分是囫囵吞枣,间或其中觉得有味的书反复咀嚼。越是读书,越是感觉到自己的浅薄,仿佛一个走在大风中身体单薄的孩子,随时有被大风吹走的危险,唯有读书才能使体格强健起来,在大风中昂首阔步。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年,随着阅历的增长,见过太多太多各式各样的人和事,有的是跳梁小丑、有的为民请命,有的大公无私、有的贪得无厌。有的浅显,若风雨拂面,感觉便知;有的深沉,如暗流涌动,千军万马前面不改色;有的幽默戏谑,像不穿衣服的皇帝一样堂而皇之的游行而毫不为难。种种迹象不一而论,无非是一切诸相即是非相,一切众生即非众生。就像罗素说得那样,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唯有读书让我心性澄明、步履坚定,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这么多年放不下的是什么。
正如佛经所云:三世一切诸如来,靡不护念初发心。佛是什么,高僧说佛是觉悟的众生,众生是未悟的诸佛。对于我来说,佛是在酩酊大醉后半夜醒来喝水时看到的那一轮明月,是每天挤在城市滚滚洪流中抬头看到的一朵流云,是每当夜深人静时常常拷问自己的那颗高高悬挂的灵魂;是田野里庄稼地边上盛开的一朵野花,是清晨阳光下草地上闪耀的一颗露珠,是喧嚣尘世一隅的淡淡书香。
细细想来,读书对于我是一种没有执念的挂牵。无论何时何地,俯拾即来,若略有所获,则心生欢喜,若无收益,亦无虚度光阴,至少自己心安理得。
如此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