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响沙总第380期 >2022-07-21编印

又见番葫芦
刊发日期:2022-07-21 阅读次数: 作者:张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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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国庆长假没有远游,想到了住在包头郊区哈业胡同的三姐和三姐夫,说走便走,路好车又“马不停蹄”,两个多小时就到了。

  时值秋收大忙季节,家中铁将军把门。年近六旬的三姐仍然保持着父亲的遗风,躬耕不辍,始终过着自给自足的农家生活,除大田作物外,各类瓜果蔬菜也应有尽有。让我惊讶的是,在她家房后的一大块庄稼地里,长长的田埂上种的是已多年不见的番葫芦,它的叶子已随着收获季节的到来没有了夏日那般蓬天盖地的旺盛,只在条蔓顶端的部分长着几片绿叶,但是成熟的果实——番葫芦却如水落石出一般凸显出来,大大小小地附着在条蔓之间,在秋阳的照耀下,五颜六色,让人联想起城里元宵佳节灯展上,孩子们放飞在夜空中的那些色彩斑斓、高高低低的“孔明灯”,勾扯起一种说不出来的亲近感。

  小住两天返程时,车的后备厢被三姐送的土特产品塞得满满当当,我笑着问三姐:“番葫芦拿了几颗?”三姐不解地笑道:“番葫芦!你小时候还没吃腻?你要是不嫌的话,就抱上几颗回去忆苦思甜……”。之后,带回来的几颗番葫芦被妻子做得有滋有味,闲暇时嗑着炒熟后香喷喷的葫芦籽,总会唤起我对父亲不尽的思念和回忆。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属于计划经济时期,农村的粮食是由生产队供给的,标准只有360斤的粗粮,而且其中还有一部分要按所得工分来分配。一家人大人少孩子多,对应劳动力少,分得就少,如果遇上灾年,土豆萝卜也要当粮食来分。当时的一句俗语“朋友再挨厚,不能打动三百六”足以证明粮食的金贵,一句“瓜菜半年粮”足以看出物质匮乏。

  回想起来,父亲当年就是凭着自己的合理谋划和辛勤劳动养活了全家,使一家人虽说常“瓜菜充饥”,却还能混个肚饱眼饱,而且让我这个“吃塌老子”的半大小子没有因此辍学回家挣工分,与邻居伙伴的饥饿难耐相比,已经是一种莫大的骄傲和幸福了。所以在我记忆中,番葫芦是那个年代其他任何瓜果都不能替代的角色。

        记得当年农村政策允许农民适当种少量自留地,栽少量自留树,养少量自留畜。父亲便在白天参加生产队的劳动后,利用早、午、晚的时光,起早贪黑,精心耕作着每人分得的半亩四分自留地,描画着他心中的幸福——全家的温饱生活。

  “人哄地皮,地哄肚皮”“地是黄金板,人勤地不懒”是父亲常用来教育我们的话。在父亲看来,“自留地”只能种粮食作物,种瓜果蔬菜是一种浪费,地边的渠塄堰畔、犄角旮旯才是解决瓜果蔬菜的最好选择。而好吃好存的番葫芦由此在所有蔬菜品种里脱颖而出,成为父亲的首选。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绝对不是那种“庄户人,不用问,一家做甚都做甚”的盲目追随者。他懂得土壤的种种属性,谙熟各种庄稼的生长规律,对春播、夏耘、秋收的时间了如指掌。他常说的如“春分麦入土”“糜锄点点、谷锄针”“秋分糜子,寒露谷,霜降黑豆抱头哭”等等生动有趣的农谚,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

  “小满前后,安瓜种豆”,每到这个时候,父亲会将他头一年精心挑选的番葫芦种子,从挂在凉房檐下的小布袋里取出来,经一番挑选后,在地畔旁早已施上农家肥、打好的瓜窝里种下去。用不了多久,就可以看到顶着瓜籽壳儿的小苗带着虎虎生气破土而出。如果遇上一场好雨,三下五除二,小苗蹭蹭蹭地生长,长出的瓜蔓间一个大似一个的桃形叶子迎风招展。这时候就需要“打掐”“淤窝”,即将多余的瓜蔓掐掉,把主要的瓜蔓朝着一个方向压倒。在蔓叶间已经能依稀看到花蕾的雏形,特别那雌花底下嫩绿的小球更是让人喜爱,在饥饿的年代里让人有了憧憬和希望。

  常记得童年时夏日的夜晚是那样苦短,似乎还没听见公鸡报晓的声音,天就已经亮了。太阳也仿佛是从地平线上猛然一下就蹿到了老高,缺少冬日那种“冉冉升起”的程序。农谚对此有就精辟的概括,叫作“夏天的早晨穿不及鞋,冬天的黄昏砍一担柴”。天长夜短,白天长得让人劳作不完,黑夜短得让人感觉休息不够。当三姐把我从熟睡中叫醒穿上衣服走出屋子外面时,母亲已抱回柴火准备做饭。父亲早已把整理好的农家肥装在三个箩筐中,他自己担一担,我们姐弟俩共同舁一筐,把这些由父亲起早摸黑捡拾积攒起来的优质农家肥送到自留地畔给番葫芦追肥(父亲也亲切称呼为奶葫芦)。

    “路远没轻担”,这话一点也不假。尽管三姐总是想办法自己多抬点,让我省些力气,可走上一段路程后我仍会感觉手臂发困发麻,要求三姐停下来换手。父亲不用回头便知道我的体力不行,已经落下了一大截儿,便歇下担子抽袋旱烟等着我们姐弟俩,并和我们拉拉话,谈谈种地侍弄庄稼的道理。常记得他曾说到这样一段话,“地远不如地近,地近不如上粪;若要不信,粪盘就是佐证”。这样的农谚运用巧妙对比,形象地揭示了肥料对于种地的重要性。那成片的田地中,春天送出的粪盘上,庄稼果然高出别的一头,绿油油的傲然不群着实招人喜爱,这也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的道理。相对于父亲的勤劳,我在劳动和读书上的懒惰和怕苦怕累真是自惭形秽。

  番葫芦是需要压蔓的,一般来说就是挖开一条浅沟顺势将葫芦蔓埋在沟里,露出叶子和花蕾,其中特别要保护好雌花,这样既能让葫芦有效地吸收水分和养分,也能防止葫芦蔓混在一起,滚成一团。也有的人家图省事,把葫芦蔓拉直,不远不近压上些泥土使其稳定下来。当然这是懒人的做法,收成自然好不到哪里去,结出来的葫芦不是孤零瘦小,就是长得歪里吧唧,不讨人喜爱。父亲的做法是把压葫芦的沟挖得深深的,再撒入农家肥,和土拌的匀匀的,使沟中的土壤松松的,这样葫芦蔓上的每个枝叶间的根才能扎进去,更舒畅地吸收营养,这样番葫芦才能长得枝繁叶茂,结出的葫芦又多又大又漂亮。

  每到番葫芦开花结果的时候,父亲总是忙得不亦乐乎。虽然说番葫芦的花具有自然交配的能力,属于“风谋花”或者“蜂谋花”,但是父亲却还会每天早晨坚持给它们人工授粉,因为父亲深知番葫芦在青黄不接的年头,早早结果、早早成熟对于全家能否填饱肚子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家的番葫芦总是结得最早、长得最大。虽然在快成熟时偶尔会被那些嘴馋且手不贵气的懒婆娘偷走几个,但父亲只是笑一笑说,“偷两个吃主要还是饿的过,没有的过。有饭吃,富裕的话,谁还稀罕这水葫芦、滥菜叶子,总还是咱自己吃得多。”

  番葫芦的生长周期比较长,结果率也比较高,伺候的好到老秋天落霜冻死前始终开花不断,结果不止。因此,番葫芦的果实常常吃了一茬又一茬。人们把植物特别像瓜果一类的开花结果称之为“座”。最早“座”下来的因为离根近叫“根瓜”。童年时期的我嘴馋和调皮在周围邻居中也是有名的,经常在放学回家、掏猪菜时,会不时地光顾种着番葫芦的田头堰畔,看看这“根瓜”长老了没有,不免在葫芦上留点印记——用指甲掐掐葫芦的老嫩。当母亲切葫芦做饭时,短不了需要削去留在表面类似指印的斑痂,包括父亲在内的全家人自然知道又是我的“杰作”,父亲对此仅是一笑而已,从不责备,有时还似乎在为我开脱,说我经常去看一看,转一转,能驱赶偶尔脱缰逃圈的牲畜,免得糟蹋葫芦,那些想顺手摘葫芦的人也就不那么随便了。

  到了秋天真正收获的时候,番葫芦常常多得吃不了,父亲和母亲也常把它们送给一些不种番葫芦的邻居,不仅是让他们尝个新鲜,也是为他们来年种植留个种子。那些没有完全成熟的嫩葫芦父亲则会用刀璇成薄条,挂在屋檐下,慢慢阴干,然后像粉条一般打扎成捆,和老熟的切成片状的番葫芦一道晾干封存以备来年食用。

  那时候,番葫芦不单只充当菜中的精品,更是饭食的主角。可以切成片状和糜米煮粥吃,深黄色的葫芦,浅黄色的米粒,加之葫芦表皮本身的红色、绿色、青色等诸多颜色,一起在锅里沸腾翻滚,看起来就那么诱人。又或切成块状或者擦成条丝状和白面、玉米面等拌成“疙瘩汤”,加点羊油煎葱花,吃起来那个香美,那个畅快。父亲在吃的时候总会笑着说:“这羊油葫芦拌汤还不如那‘六月六,鲜葫芦熬羊肉’好吃?”是啊,在那个贫穷的岁月里,羊肉是何等的奢侈品,就连那仅有的羊油也是母亲在每年冬天偶尔杀羊时精心积攒下来的。每次吃葫芦拌汤时,从柜子里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打开包在外面的纸,轻轻地用菜刀把玉脂般的羊油削下一些放在勺子里,持在炉火上煎葱花,待葱香油香飘出时,倒入锅中,嗤啦一声,香味直往鼻腔里钻。我和妹妹弟弟在喝的时候总不舍得将葱油花咽下,含在嘴里久久地咀嚼品尝。

  老透的番葫芦最适宜蒸着吃,口感极好。秋冬季节,母亲隔三差五地就会蒸些好吃的葫芦块儿,晾凉了给我们姊妹当零食吃。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能在放学后、劳动完、耍累了吃两块甜盈盈的番葫芦,多么像现在的小孩子从父母手中接过那美味可口的小食品。只可惜那个懵懂的我没有体会到,这小小的番葫芦里凝聚了多少让我们一生回味不尽的那比天高、比地厚的父母之爱。

  在我和父亲生活的二十几年的岁月中,父亲给我留下的始终是一个老年人的形象。高大的身躯,清瘦的面容,尽管承受着生活和精神上的重负,可他的腰板永远是那样挺直。他衣着朴素且干净整洁,绝对没有因生活贫困而随随便便,没有因劳作辛苦而破破烂烂。夏天父亲总是穿着自己缝补浆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衣衫,罩着白色的羊肚手巾,他不像陕北的农民那样朝前挽着,而是挽在后面,不过永远是那样白,那样亮;冬天戴着自己亲手缝制的羊皮或者猫狗皮帽子,这种帽子在我的眼里绝不亚于当时家庭条件较好的人或年轻人们结婚时的狐狸皮帽子。可以说父亲实实在在地给我留下了一种老年人的形象之美。

  “一早三不忙”是父亲一生勤劳的具体写照和终生的习惯。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父亲可能是整个村子里起得最早的人之一。农闲时节,早早起来拾粪捡柴,打里照外,农忙时分,更是披星戴月,泥里出水里进。对于当年正值童年时期的我来说,影响的不仅仅是养成了惜时与勤劳的良好习惯,影响更大是父亲的豁达和宽容,以及跟随父亲走进大自然并与之亲密接触,由此对我性情的陶冶。

  如今,父母都早已仙逝,谁曾想,几颗普普通通的番葫芦,却让我找回了那将要忘却的“金瓯”……